1879年7月15日,横滨。
日本九州到关西地区流行霍乱,为防传染病蔓延全国,日本政府发布《检疫停船暂行规则》,要求全国所有船只接受检查。但德国商船“赫斯佩里亚”船组人员认为,自己只在日本设立的各大开港口岸来回航行,而各大口岸实行“领事裁判”,外国人无须服从日本政府的号令。最终“赫斯佩里亚”拒绝停船,直接要求停泊附近的德国炮舰“伍尔夫”护送自己入港。
由于霍乱杆菌尚未被发现,当时并不存在霍乱特效药,日本政府出台检疫办法也是为了保证开港口岸的安全,当时英、美、清等主要国家都未表示异议,但德国却不愿打破“外国人不听日本人”的惯例,这就有了这起“赫斯佩里亚事件”。
巧合的是,事件过后霍乱立刻在关东地区传播开来,东京以每天200名患者的速度持续增加,造成市民巨大恐慌。于是国内舆论纷纷将霍乱大肆传染与外国“治外法权”联系在一起,纷纷要求政府修改不平等条约,重新获得完整主权。
1882年开始,日本主动联合10国外交官召开“条约改正预备会”,听取各国关于条约修改的意见。各国外交官的口径很一致,即认为现状对各国很有利,如果日本想要恢复关税自主权、甚至废除领事裁判权,就必须拿出更多利益。其中最重要的利益,就是允许外国人进入“日本内地”经商、购买土地、与日本人“杂居”。
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力排众议,首先在1883年4月第9次预备会上提出“正在探讨允许外国人深入内地杂居”的事宜。这一提议受到列强欢迎,德国力主帮助日本在当年向各国提升关税率,总计获取360万日元的关税收入;同时日本与各国对领事裁判权做出新的约定,即判罚者不能是外交官,而必须是各国法律专业人士。
但井上馨并不想用“内地杂居”来换取关税自主权,毕竟这是日本政府最后的底牌,如果过早打出,日后再想废除“领事裁判权”便难以为继。于是面对“恢复关税自主权”事宜,日本准备以“从泰西主义”作为交换条件,即在数年内聘用外国法律界人士制订西式法律体系,并任用外国法官判决与外国人有关的案件。这一原则基本得到欧美列强的同意。
经过前后两年21次预备会,井上馨在1884年6月与各国外交官之间达成基本共识;条约修改正式会议于1886年5月开启,第26次会议上,双方达成基本协议,确定日本以“泰西主义”交换关税自主权的路径。
鹿鸣馆
为走向“泰西主义”,获得西方国家认同,日本急需重塑自身外交形象,重点手段便是在1883年建成“鹿鸣馆”。
“鹿鸣馆”取《诗经》“呦呦鹿鸣、食野之苹”之意,以舞会形式招揽本国政治家与各国外交官共同参与,创造一个“跨越国境增进友谊”(井上馨演讲语)的机会,此举也被当作日本走向“文明开化”的重要象征。但有趣的是,西方普遍认为“欧化”日本人有点邯郸学步,经常讽刺日本人“滑稽”;日本普通人也认为“鹿鸣馆”帑费巨大,莺歌燕舞,斥其为“猿真似”(耍猴)。
这种负面情绪也影响到政府高官,在外务省于1887年同意“雇佣外国人制订日本法律”之后,日本高层政界迅速爆发反对运动。7月,陆军中将、农商务大臣谷干城因反对欧化政策及“内地杂居”而宣布辞职,随即点燃民间情绪;8月1日,民间强硬派在靖国神社举办“谷君名誉表彰运动会”,随即形成游行示威;9月,井上馨不得不辞去外务大臣位置,修约只得放缓。
明治政府摇摇欲坠,首相伊藤博文决定从民间政党中邀请相关人士加入高层政界。1888年2月,立宪改进党党首大隈重信成为新任外务大臣。
有别于井上馨与各国外交官直接开会商议,大隈重信却走了一条迂回路线,首先与当时无人问津的墨西哥达成通商条约。其中日本给予愿意遵守日本法律的墨西哥国民以“内地杂居”特权,而墨西哥也与日本互相承认关税自主权。靠着这个长期游离于国际政治之外的国家,日本反而先声夺人,在修改条约方面获得优势。
大隈重信
为避免列强结成一体,大隈重信还特地修改最惠国待遇的解释条款。日本在1889年先后与美国、德国、沙俄修改通商条约,三国均放弃“利益均沾”原则:其他国家再在日本获得利益,三国不再自动享有;而三国个别与日本达成的条约,也不再自动适用于其他国家。恰在这年7月,英国要求本国国民自动获得墨西哥国民的“内地杂居”特权,但由于美、德、俄三国已经放弃“利益均沾”,大隈重信颇有底气,明确加以拒绝。
不过大隈重信坚持“在最高法院任用外国法官”,这一思路也与明治宪法体系关于法官身份的条款有所出入,招致政府高层不满。虽然政府希望以“外国法官归化日本国籍”为解决方案,但旋即遭到民间反对派不满。10月18日,右翼分子来岛恒喜向正在赶路的大隈重信车队扔去炸弹,导致大隈重信右脚受伤而被迫截肢,“条约改正”再次宣布延期。
大隈重信遇袭后,前任外务大臣井上馨总结十数年来的成败得失,提出建议书《将来外交之政略》,结合实际归纳为“条约改正”的三大纲领:(1)条约改正、在世界上获取平等位置,乃我政府从前与将来的目的;(2)现在缔结完毕的条约,要经修改而达成平等完全之位置;(3)若修改要求无法满足我方要求,不如停留在旧条约框架下,也不要签订仍有缺点的新条约。
毕竟对于外国人而言,无法“内地杂居”严重制约自身商业扩张能力。随着1889年明治宪法与后续一连串法律颁布,日本法律体系逐步完善,愿意遵守日本法律的外国人也越来越多。日本巧妙运用自身手中“内地杂居”这张牌,并通过让墨西哥首先获利的方式,倒逼其他欧美列强接纳自己的条件。通过“停留在旧条约框架下”这一政治手段,日本逼得英国从1890年开始积极接触日本,寻求修改条约以扩大商业利益。